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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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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的通知
2024-07-04 15:34 社会科学处 


全校各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其中,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直接受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和相关文件发给你们。

一、组织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突出成果质量导向,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精品力作,并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

二、审核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强调如下几点: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请于7月17日上午8:00-11:00因时值假期,请务必按时申报),将资格审核、内容审核后的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提交社会科学处。

纸质版:每个项目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7份(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签字;已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出版机构签字盖章;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处由学校统一盖章) 2.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2份;3.成果查重报告2份;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5.申报信息汇总表(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汇总表盖学院章)。

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需一同报送,其中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作为单独附件,不要添加至压缩包,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教育学-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四、严格管理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地址:主楼C座403室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

申报联系人:何孟原

联系电话:86604962  

电子邮箱:2001134@hlju.edu.cn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74


附件【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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