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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社会科学处工作职能

社会科学处是代表学校对全校社会科学研究、学术交流、重点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进行具体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能是:

1.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和实施。

2.负责制定与地和科研机构的管理等工作。

5.负责学校文科组织的各类学术活文科科研相关的科研政策和管理条例,并为制定全校性的科研政策和科研管理条例提供依据。

3.负责文科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管理等工作。

4.负责文科重点科研基动、科技成果、科技英才等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社科科研档案的整理与归档、科研统计工作。

7.负责全校社科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8.负责学校文科主办、承办的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的筹备与组织工作,以及文科阳光讲坛学术报告会的管理工作。

社会科学处各科室管理职责

社会科学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负责把握黑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学术发展方向,推动全校文科学科建设与改革;推进文科科研机构和研究基地建设与发展;组织、争取、协调与管理文科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包括文理交叉的综合性研究项目;选拔、培养和引进文科科研人才;组织申报各级各类文科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开展全校文科科研统计;推进全校文科科学研究工作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学校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其它相关业务。具体分为:

项目管理科:

1.组织各级纵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各省市部委文科规划、国际合作项目等)申报,加强宏观指导和具体管理,并组织协调、争取各类横向项目;

2.各级各类文科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项目结项等全过程管理;

3.编制文科科研经费的年度预算,合理分配科研经费,及时掌握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4.校级文科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

成果管理科:

1.负责文科科研成果的登记,及教师数据库中全校文科科研成果、获奖信息的审核;

2.组织申报国家级、部委省市级和各类专项文科科研成果奖励,组织评审校级文科科研成果奖;

3. 各类奖励的发放和配套奖励办法的制定与发放;保密工作和科研成果档案的整理、归档;

4. 文科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宣传,特别是重大科研成果介绍、宣传;负责年度科研计量奖励的实施工作及文科科研统计年报等。

平台建设科:

1.负责教育部、省级、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的规划、管理与建设;

2.负责校级重点研究基地和校内文科科研机构的规划、管理与建设;

3.督促并协助各级重点研究基地发展规划的制定;

4.负责对各级重点研究基地工作的考核、评估。

社科处处训: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团结协作、和谐奉献

服务宗旨:服务学科建设 、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广大师生

服务承诺:礼貌待人、热情周到、公正无私、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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