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为了做好2024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学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引导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自主命题开展基础研究,现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立项工作,此项目由学校评审后报教育厅备案,属教育厅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原则
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基础性工作。基本科研业务费基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基本业务费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科研人员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和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 申报要求
(一)不资助与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重复的选题,不资助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有重复的研究项目。
(二)不资助与国际国内已做过的工作有重复的研究项目(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外)。
(三)不资助未结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资助未结题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负责人(本通知中“专项五”除外)。
(四)不资助已主持2项(含)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人员(本通知中“专项二、五”除外)。
(五)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国社科培育项目)不资助在研国家级、教育部项目负责人。
(六)不受理不符合年龄要求的申报人的项目申请。具体年龄要求见各类别项目的申报条件。
(七)面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本通知中“专项四、七”除外)。
(八)本项目各类别不能兼报。
三、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基本业务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一)人文社科创新项目
人文社科创新项目的设立目的是根据我校科研发展总体规划,着力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推动科研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资助全校范围内从事人文社科研究工作的中青年教师。
1.资助经费:1万元。
2.申报条件:
(1)学校在编人员,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40岁以下优先。
3.结项条件(见附件):条款1-9任选1项。
(二)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国社科培育项目)
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国社科培育项目)的设立目的是支持围绕国际学术前沿、国家和我省重大急需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开展创新研究,持续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高层次项目培育后备力量。申报书需体现本课题中的相关研究在国家、教育部项目申报中的优势。
1.资助经费:2万元。
2.申报条件:
(1)学校在编人员,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
3.结项条件(见附件):条款1-2任选1项。
(三) 人文社科基地(中心、智库)研究专项
人文社科基地研究专项的设立目的是根据学校科研机构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各科研机构研究领域发展需要,凝练研究方向,提升科研机构整体科研水平。
1.资助经费:1.5万元。
2.申报条件:
(1)学校在编人员,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主持人为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平台、智库成员及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库入库人员,由相关平台推荐。
(3)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结项条件(见附件):条款1-5任选1项。
( 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
1.资助经费:1万元。
2.具体申报条件:学校在编人员,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均可申报,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结项条件(见附件):条款1-9任选1项。
(五)“黑大发布”智库系列报告专项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回应党和国家重大关切,助力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条件成熟的学院、科研平台及智库开展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的基础性、应用性、交叉性研究,从学科性研究向“问题”性研究转化,学校设立“黑大发布”智库系列报告专项项目。服务面向国家、黑龙江省两个层面,结合黑龙江大学研究优长及特色,以重大问题研究为中心,产出高质量智库成果,打造出具有黑大特色的智库系列报告。
此类项目本次不受理自由申报,实行签约立项。
(六)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金项目
此类项目不受理自由申报,名单已确定,按照学校引进人才协议执行具体研究计划。
(七)新闻传播学专项项目
根据推进“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科”建设需要,为进一步推动新闻传播学发展,增强服务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的能力,设立新闻传播学专项项目。
1.项目数量:10项,按《选题指南》题目申报。
2.资助经费:1万元。
3.项目周期:研究周期为1-2年。
4.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者按新闻传播学专项课题选题指南申报,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者须为新闻传播学学科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重点支持新闻传播学学科青年教师开展项目申报。
5.项目结题:
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获奖、课题等。按照人文社科创新项目的结项具体条件1-9项条款进行结项验收。
四、项目申报与评审
基本业务费项目采取集中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
(一)项目申请人填报《申报立项书》,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填写《汇总表》,学院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学校组织评审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项目申请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项目的科学意义、研究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学校负责保障科学研究计划实施所需的各种物质条件。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计划任务开展研究。
(二)项目立项后不得擅自变更与项目申请书有关的内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时,应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校审定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准:
1.项目负责人长期出国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项目组其他成员无法继续开展研究的。
2. 项目研究过程中,国内同行已率先取得了研究成果的。
3. 受研究条件限制,前期论证不充分,不能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的。
4. 擅自变更项目研究内容的。
5. 申报材料不真实的。
6.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终止、撤销项目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的设备仪器等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四)科研项目至多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六、报送要求
以下申报材料由各学院依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审核后,统一报送社科处:
1.《申报立项书》纸质本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与书文奖项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申报人签承诺,所在单位审核后基层单位负责人(签章)、基层单位学术机构负责人(签章)。
2. 《汇总表》纸质本1份,学院盖公章。
3. 提交《申报立项书》、《汇总表》电子版,各单位统一发送至何孟原邮箱(2001134@hlju.edu.cn),汇总表不要放在压缩包中。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何孟原,联系电话:86604962
地点:主楼C座403室
附件1:2024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4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立项书
附件3:结项具体条件
附件4: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附件5: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6:新闻传播学专项项目选题指南
社会科学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