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学校下发《关于增列<黑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Cˉ类目录的通知》后,根据各单位意见反馈和推选情况,决定对增列“Cˉ类目录”适用范围及名额予以调整,并定于近期召开增列《黑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Cˉ类目录”答辩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列“Cˉ类目录”适用范围及名额
1、适用范围:本次增列Cˉ类期刊目录,是对《学术期刊等级目录》中C类级别期刊目录的补充。增列后,各一级学科下C类、Cˉ类期刊数量之和与二级学科数的比例为1:1。
2、增列标准和待遇: Cˉ类期刊比照C类期刊的认定条件,原则上标准不降低。Cˉ类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列入高水平奖励范围,但在《人文社科学术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及相关评审中等同于C类论文。
3、增列名额:二级学科数与已有C类期刊数之差为本次Cˉ期刊增列上限数(Cˉ期刊增列上限数=国家学位办确定的二级学科数+学校现有目录外二级学科数–已有C类期刊数)。
序号 |
一级学科 (学校现有) |
二级学科数 |
已有C类期刊数 |
增列Cˉ期刊上限数 |
1 |
哲学 |
8+2 |
5 |
5 |
2 |
理论经济学 |
6 |
3 |
3 |
3 |
应用经济学 |
10 |
5 |
5 |
4 |
法学 |
10 |
5 |
5 |
5 |
政治学 |
7 |
4 |
3 |
6 |
社会学 |
4 |
2 |
2 |
7 |
民族学 |
5 |
2 |
3 |
8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6 |
3 |
3 |
9 |
教育学 |
10 |
4 |
6 |
10 |
心理学 |
3 |
2 |
1 |
11 |
体育学 |
4 |
2 |
2 |
12 |
中国语言文学 |
8 |
4 |
4 |
13 |
外国语言文学 |
11 |
5 |
6 |
14 |
新闻传播学 |
2+1 |
2 |
1 |
15 |
历史学(类) |
8 |
6 |
2 |
16 |
军事学(类) |
(1) |
2 |
0(不增列) |
17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 |
1 |
0(不增列) |
18 |
工商管理 |
4 |
2 |
2 |
19 |
农林经济管理 |
2 |
2 |
0(不增列) |
20 |
公共管理 |
5 |
2 |
3 |
21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3 |
2 |
1 |
22 |
艺术学(类) |
8 |
4 |
4 |
23 |
俄罗斯学(目录外) |
(1) |
0 |
1 |
4. 鼓励增列外文学术期刊
《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对外文期刊的认定方式作了规定。
为了进一步开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国际视野,提高研究人员在国内外外文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根据部分学院的建议,学校鼓励在“Cˉ类期刊目录” 中列入外文学术期刊。
(1)增列范围和名额:每个一级学科可增列1种外文期刊,不占用Cˉ类期刊名额。
(2)增列标准:参考《黑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Cˉ类期刊对应标准;得到教育主管部门、学术界公认;国际知名刊物优先。
二、学院推选
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大部分学院已完成Cˉ类期刊的推选工作。在学校答辩评审前,未能完成推选“Cˉ类目录”的仍可继续推选,已推选的也可根据学校要求、学科建设需要重新调整。
1、推选标准:
Cˉ类期刊比照C类期刊标准增列:
(1)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及其直属研究所(中心)或国家一级学会主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且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学术刊物。
(2)由国家级出版社、国家有关部委及其委托单位主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且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学术刊物。
(3)由在本学科领域重要的研究院(所)、985大学或本学科排名位居全国前列的大学主办,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且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学术刊物。本条仅适用于以上第1、第2条未能覆盖的学科领域。
根据学校2012年《A、B、C类期刊选刊说明》的要求,人文社科类刊物应为CSSCI来源期刊,本次增列的Cˉ类期刊也应为CSSCI来源期刊。
2、学院推选程序:
学院推选上报Cˉ期刊目录,执行以下程序:
(1)学院组织选聘校内外相关学科的期刊推选专家。专家须具备正高级职称,专家的名单及简介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备案。
(2)专家会议推选。Cˉ类期刊推选名额不超过所在学科的增列上限;此外,每个一级学科可推荐1-2种“外文期刊”。根据推荐意见填写《增列高水平Cˉ类目录推荐表》(见附件1);每项期刊最少3名专家签字推荐,其中省外专家2名。
(3)专家推选后,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形成《Cˉ类目录学院增列意见》(见附件2),院学术委员会成员2/3以上签名确认后,报送社会科学处。
三、答辩会评定程序
学校组织校内答辩评审。
1.答辩前需提交(1)本学院《增列高水平Cˉ类目录推荐表》;(2)《Cˉ类目录学院增列意见》;(3)备选期刊近期原件2册。(上次提交材料后无调整的单位,只需提供期刊原件)
2.期刊推荐单位负责人作为答辩人参加答辩。
答辩内容包括:介绍二级学科设置、C类期刊设列情况,阐述推选理由(期刊专业水平、在同类期刊中地位、满足本学科发展情况),回答评审专家问题。
3.评审委员会形成《Cˉ类目录评定专家组意见》。为了体现推选工作的严肃性,学院推选的期刊如被专家组评审否决,则本次不再替补增设。
四、提交答辩材料及电子版方式(上次提交材料后无调整的单位,只需提供期刊原件)
时间:2016年11月28日(周一)下班前
地点:社科处主楼C座419室
邮箱:2003218.hlju.edu.cn
联系人:赵志刚
联系电话:86604961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