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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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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黑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Cˉ类目录”增列工作的通知
2016-11-21 11:59 赵志刚 

 

全校各相关单位:

学校下发《关于增列<黑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Cˉ类目录的通知》后,根据各单位意见反馈和推选情况,决定对增列“Cˉ类目录”适用范围及名额予以调整,并定于近期召开增列《黑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Cˉ类目录”答辩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列“Cˉ类目录”适用范围及名额

1、适用范围:本次增列Cˉ类期刊目录,是对《学术期刊等级目录》中C类级别期刊目录的补充。增列后,各一级学科下C类、Cˉ类期刊数量之和与二级学科数的比例为1:1。

2、增列标准和待遇: Cˉ类期刊比照C类期刊的认定条件,原则上标准不降低。Cˉ类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列入高水平奖励范围,但在《人文社科学术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及相关评审中等同于C类论文。

3、增列名额:二级学科数与已有C类期刊数之差为本次Cˉ期刊增列上限数(Cˉ期刊增列上限数=国家学位办确定的二级学科数+学校现有目录外二级学科数–已有C类期刊数)。

序号

一级学科

(学校现有)

二级学科数

已有C类期刊数

增列Cˉ期刊上限数

1

哲学

8+2

5

5

2

理论经济学

6

3

3

3

应用经济学

10

5

5

4

法学

10

5

5

5

政治学

7

4

3

6

社会学

4

2

2

7

民族学

5

2

3

8

马克思主义理论

6

3

3

9

教育学

10

4

6

10

心理学

3

2

1

11

体育学

4

2

2

12

中国语言文学

8

4

4

13

外国语言文学

11

5

6

14

新闻传播学

2+1

2

1

15

历史学(类)

8

6

2

16

军事学(类)

1

2

0(不增列)

17

管理科学与工程

1

1

0(不增列)

18

工商管理

4

2

2

19

农林经济管理

2

2

0(不增列)

20

公共管理

5

2

3

21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3

2

1

22

艺术学(类)

8

4

4

23

俄罗斯学(目录外)

1

0

1

4. 鼓励增列外文学术期刊

《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对外文期刊的认定方式作了规定。

为了进一步开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国际视野,提高研究人员在国内外外文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根据部分学院的建议,学校鼓励在“Cˉ类期刊目录” 中列入外文学术期刊。

(1)增列范围和名额:每个一级学科可增列1种外文期刊,不占用Cˉ类期刊名额

(2)增列标准:参考《黑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Cˉ类期刊对应标准;得到教育主管部门、学术界公认;国际知名刊物优先。

 

、学院推选

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大部分学院已完成Cˉ类期刊的推选工作。在学校答辩评审前,未能完成推选“Cˉ类目录”的仍可继续推选,已推选的也可根据学校要求、学科建设需要重新调整。

1、推选标准:

Cˉ类期刊比照C类期刊标准增列:

(1)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及其直属研究所(中心)或国家一级学会主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且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学术刊物。

(2)由国家级出版社、国家有关部委及其委托单位主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且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学术刊物。

(3)由在本学科领域重要的研究院(所)、985大学或本学科排名位居全国前列的大学主办,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且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学术刊物。本条仅适用于以上第1、第2条未能覆盖的学科领域。

根据学校2012年《A、B、C类期刊选刊说明》的要求,人文社科类刊物应为CSSCI来源期刊,本次增列的Cˉ类期刊也应为CSSCI来源期刊

2、学院推选程序:

学院推选上报Cˉ期刊目录,执行以下程序:

(1)学院组织选聘校内外相关学科的期刊推选专家。专家须具备正高级职称,专家的名单及简介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备案。

(2)专家会议推选。Cˉ类期刊推选名额不超过所在学科的增列上限;此外,每个一级学科可推荐1-2种“外文期刊”。根据推荐意见填写《增列高水平Cˉ类目录推荐表》(见附件1);每项期刊最少3名专家签字推荐,其中省外专家2名。

(3)专家推选后,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形成《Cˉ类目录学院增列意见》(见附件2),院学术委员会成员2/3以上签名确认后,报送社会科学处。

 

三、答辩会评定程序

学校组织校内答辩评审。

1.答辩前需提交(1)本学院《增列高水平Cˉ类目录推荐表》;(2)《Cˉ类目录学院增列意见》;(3)备选期刊近期原件2册。(上次提交材料后无调整的单位,只需提供期刊原件)

2.期刊推荐单位负责人作为答辩人参加答辩。

答辩内容包括:介绍二级学科设置、C类期刊设列情况,阐述推选理由(期刊专业水平、在同类期刊中地位、满足本学科发展情况),回答评审专家问题。

3.评审委员会形成《Cˉ类目录评定专家组意见》。为了体现推选工作的严肃性,学院推选的期刊如被专家组评审否决,则本次不再替补增设。

 

四、提交答辩材料及电子版方式(上次提交材料后无调整的单位,只需提供期刊原件)

时间:2016年11月28日(周一)下班前

地点:社科处主楼C座419室

邮箱:2003218.hlju.edu.cn

联系人:赵志刚

联系电话:86604961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附件1:增列高水平Cˉ类目录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A、B、C目录.xls已下载
附件【关于推进C-工作的通知1116.doc已下载
附件【增列工作方案161116.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增列高水平Cˉ类目录学院意见.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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