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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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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 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3-21 15:58  

全校各相关单位:

日前,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为提高项目完成效率,从2018年开始,全国社科规划办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力度。具体安排如下:2012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730日;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331日;2014年立项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1031日。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至社科处。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梳理本单位2012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并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326日前将本单位20122014年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单电子版发至社科处孙南邮箱(2014042)。

请各单位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社会科学处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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