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教研部、独立科研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的管理,便于每年度教育部及省、校等所需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报和分析,更好地促进学术交流的发展,请各单位将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学术交流活动,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到相关表格中(见附件8个表格),领导签字后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社科处,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教务办公网发送至社科处暴澜信箱。
联系人:暴澜
电话:86609682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