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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教育规划办2019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9-05-16 15:40  

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规划办的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9年上半年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课题到期方可结题,不得提前结题。

2.有经费的课题(包括下拨经费和自筹经费,自筹经费以课题申请书为准)需认真填写《课题经费决算表》。

3.课题结题需提供应用证明,没有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

4.课题的汇编材料(包括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一式五份,按照要求的格式进行装订(封面统一用天蓝色云纹纸),并提供相关成果原件以及课题汇编材料电子版(包括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结题验收汇总表的数据(尤其是参加人姓名和单位)要认真填写并核对,以免错误或遗漏。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需额外提交《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式三份。

5.课题结题的具体要求参考附件《关于2018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等相关材料。

6.所有结题材料(包括电子版)务必于2019531日之前报送社科处处,逾期将无法结题。

联系人:孙南

电话:86608522

地址:主楼C420

                               社会科学处

                               2019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1.关于2018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

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

3.《课题汇编材料装订格式》

4.《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

5.《开题报告书》

6.《中期报告书》

7.《研究报告参考格式》

8.《课题经费决算表模板》

9.《课题鉴定结题评审标准》

10.《课题变更表》

11.《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免于鉴定条件》

1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附件【2018年上半年结题.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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