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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4-26 14:18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全省艺术科研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依据《2018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为《课题指南》)和我省艺术科研年度工作计划,现开展2018年度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度全省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级艺术规划项目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深化和拓展我省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黑龙江省艺术科学研究水平的优秀成果,为我省文化强省建设大局服务,为全省文化工作的繁荣和发展助力。

二、成果分类

2018年度全省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学科分类参照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学科分类。研究成果形式分为:专著类、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教材类、调研报告类。凡近三年内(2015年5月至今)发表或出版的文化艺术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研究成果要求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刊物上发表,3000字以上。

三、申报方式

本年度的申报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艺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123.206.83.104/)申报人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了解申报流程和操作规则。

    四、有关要求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予以通报。凡在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本年度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科研秘书制作本单位汇总表,打印报送至社科处。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除网上申报外,需提供成果原件一份,单独装袋,并在材料袋外张贴成果申报书封面,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社科处。

报送地址:主楼C座420

申报联系人:孙南

电话:86608522

技术问题联系人:王静江

电话:18504508808

  

     

                        社会科学处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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