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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7-12-06 16:04  

全校各相关单位: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课题申报要求

1.本年度设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各地市教研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实验基地)、研究团队可围绕建设教育强国、教育现代化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等进行立项研究。

2.本年度设立服务教育决策专项课题。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实验基地)、研究团队和有关单位可围绕当前省教育行政部门中心工作,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服务决策类课题。如各级各类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研究、高校间学分认定及转换研究、职业院校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专业调整研究、基础教育学校师资区域内流动对策研究、家庭与社区教育研究等。

3.专项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4.专项课题申请人填写《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六份,A3纸正反面复印、中缝起码装订,并提交电子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5.服务决策的专项研究限期一年完成,基础性研究限期两年完成。我校限报3项专项课题。

三、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上报社科处。不受理个人或越级申报。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课题申报组织和评审工作,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流程。

3.专项课题受理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主楼C座420

联系电话:86608522

电子邮件:2014042

联 系 人:孙南

附件:1.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2.课题选题参考

3.课题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2月6日


附件【附件2:2017专项课题选题参考.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2017年).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7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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