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主课题和地方服务专项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检查和督促课题研究工作,引导和推进课题研究的有效实施,确保课题研究质量,依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黑社科发〔2017〕26号)的有关规定,省社科联拟从即日起开展2018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年度主课题和地方服务专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重点是研究任务和计划落实情况。
2.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和分工协作情况。
3.课题组与需求单位对接情况。
4.课题组开展调查研究情况。
5.课题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三、工作安排
1.本次课题中期检查主要依托课题管理网络平台进行,分为填报材料、单位审核、社科联审核、专家评审、现场答辩5个阶段。各课题组务必在9月13日—20日通过网络平台填报完成中期检查材料。
2.课题中期检查材料经省社科联审核后,交由专家组(含需求方专家)评审,初步给出中期检查结果。省社科联将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确定参与现场答辩的课题组(不超过课题总数三分之一)。
四、相关要求
1.课题组需通过网络平台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可为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公开发表论文等)。
2.课题如有变更事项,需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和需求单位同意,报省社科联审批备案。相关提示:
(1)本年度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2)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延期结题手续,课题仍需参加中期检查,并且结题时的验收结论最高为“良好”。
(3)本次中期检查完成后,省社科联不再受理本年度课题变更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课题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组给予充分重视。
省社科联联系人:屈海燕,电话:87203555。
学校社科处联系人:赵志刚,电话:86604961。
社会科学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