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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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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7-12-06 16:00  

全校各相关单位: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备案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重点支持一线教师开展研究。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规划课题名额10项,青年专项课题名额6项,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每个市地、高校可在限额外推荐1名参加省教育科研培训的一线教师或青年教师申报课题。

3.各市(地)、各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课题的申报并组织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下达的备案指标择优进行推荐备案,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备案课题进行审核。备案课题申报限额中,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限额分开下达(省教育厅规划课题不能占用青年专项课题的指标),省教育厅规划课题中至少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原则上应全部为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

4.备案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一式两份和《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备案受理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做好备案推荐工作。

报送地址:主楼C座420

联系电话:86608522

电子邮件:2014042

联 系 人:孙南

附件:1.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

2.课题申报汇总表

3.备案课题审定书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2月6日


附件【附件3:2017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格式).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备案课题审定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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