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项目已面向社会开始受理项目申报,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
本次主要申报以下5类项目:
1.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2.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3.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4.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5.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等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和《申报问答》,报送时间截止为:2016年2月26日,报送地点:社科处(主楼C420),联系人:崔剑峰、孙南,联系电话:86608522。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2月7日